大股东的申报义务
什么时候需要申报?
- 在马来西亚当成为大众公司(Berhad)的大股东时,必须依法申报
- 若持股比例发生变化
- 不再属于大股东
- 同样需要履行申报义务
需要提交哪些表格?
- Section 137:
- 成为大股东(Substantial Shareholder)
- Section 138:
- 持股比例发生变动
- Section 139:
- 不再属于大股东
申报期限
- 上述情况发生后
- 必须在 5 天内完成申报并通知公司
上市公司的额外要求
- 若属于上市公司(Public Listed Company)
- 除了提交相关表格外
- 还需提交:
- Section 141 综合申报表
- 并必须在 3 天内:
- 通知公司
- 同时通知 SSM
表格在哪里取得?
- Section 137、138、139 及 141 的相关表格
- 可在 SSM 官网的 Schedule B 及 Schedule C 查阅及下载
不遵守规定的后果
- 未履行申报义务
- 最高可被罚款 RM1,000,000
- 若持续违规
- 定罪后还可能被处以 每日 RM1,000 的持续罚款
总结
- 大股东身份、持股变动或不再属于大股东
- 都必须依法履行申报义务
- 大众公司一般须于 5 天内完成申报
- 上市公司则须遵守更严格的 3 天通知规定
- 未按规定申报
- 可能面临高额罚款及持续罚则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