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B股转换成普通股。
基本概念
- 在马来西亚,如果公司持有不同权利的股份(如 A 股和 B 股),并计划统一转换为普通股
- 必须分别召开各类别股东会议
会议安排
- 此类会议称为 Meeting with Respective Class of Shareholders (MWR)
- 每一类股东(A 股 / B 股)需分别举行会议
会议通知要求
- 每一类股东必须在会议召开前至少 21 天收到会议通知
通过条件
- 在各自的股东会议中,必须取得至少 75% 的赞成票
- 转换方案方可通过
后续程序
- 当 A 股及 B 股双方均通过后,公司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,包括:
- 修改公司章程(Constitution)
- 向 SSM(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)提交相关文件
- 更新股东名册
合规要求
- 必须确认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没有禁止此类转换的条款
- 以确保整个转换过程合法合规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