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赎回可转换累积优先股(RCCPS) 会让股东承担个人责任吗?
根据马来西亚法院过往案例,股东不能单靠《2016年公司法》第72条来逃避责任。
1. RCCPS 不会自动产生个人责任
- RCCPS 本身不会让股东承担个人责任。
- 是否需要承担责任,关键在于股东是否作出额外承诺。
2. 签署承担书可能承担个人责任
- 如果股东曾签署 Letter of Undertaking,承诺补足公司资金或保证公司不会违约、不会倒闭,
- 当公司无法赎回 RCCPS 时,股东就可能需要以个人资产承担责任。
3. Letter of Undertaking 不只是形式文件
- 很多创办人在融资时都会被要求签署 Letter of Undertaking。
- 不少人认为只是形式文件,
- 实际上,它可能包含个人连带责任。
4. 真正的风险来自承诺内容
- RCCPS 出问题时,关键不只是公司有没有能力赎回,
- 更重要的是创办人当初承诺了什么。
总结
- RCCPS 本身并不可怕。
- 真正的风险,是在未了解条款的情况下签署承担书,
- 让个人责任从公司层面延伸到自己身上。
